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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3A级社会组织
来源:未知点击:时间:2018-03-03 12:02
根据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要求,经湖北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,湖北省华夏艺术传播研究院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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